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2021年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金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新思想,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设一批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思创融合”课程以及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创融合”课程,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建设形式
(一)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要求通过融合和规划相关课程形成课程群来申报,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的融合。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制,以各学院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已获得学校或区级一流课程和金课立项的不在本建设范围。
三、建设任务
(一)更新教学内容与资源。积极推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将创新创业知识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建设“思创融合”“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创新教学方法和模式。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鼓励教师录制微课、视频公开课;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三)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师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实践,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鼓励以项目式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鼓励师生项目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申报大创项目。
(四)打造课程教学名师团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校组建团队,引进校外优质教学名师和企业行业人士共同开展教学大纲、培养方案、教学案例和教材编写等工作。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创业教学和实践经验,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团队成员至少有一名承担或参与过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教学及实践,对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具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感。
(二)申请人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报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确定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校级立项项目。
(四)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审批,并予以公示。
五、经费资助
在培育期间,学校给予每个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年,建设期为1年,共1万元。该经费用于教材、教具、资料的购置,线上微课开发,教材教案开发,专家咨询费,各类课程活动费用,差旅费,学习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
六、评估与考核
(一)自课程立项公布日起,每门课程的建设期为1年。
(二)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项目要达到“两性一度”,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金课要具有高阶性,就是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是要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金课要具有创新性,是指课程内容要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呈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金课要具有挑战度,是指课程有一定难度,需要跳一跳才能够得着,对老师备课和学生课下有较高要求。
具体需达到:培育期结束后课程团队须提供完备的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讲义、PPT);能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改革的图片资料(如学生分组研讨照片、学生分享照片、学生线上讨论截图等);课程总结报告(包括课程的设计理念、实施的有效举措、典型事例、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根据线下面授内容,设计一节或一章以知识讲授为主的线上教学内容的录制脚本,一节课时长以20分钟左右为宜;每年有2个以上师生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创新创业大赛或每年有2个以上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七、材料报送与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请书(一式五份)由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送至竞贤楼二楼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72168230@qq.com。
联系人:张悦 电话:0951-5568511。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立项申请书
2.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