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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发布者: 浏览量:

校内各部门:

为保证学校2020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计财处对外各类报销、结算业务办理时间截止1220,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教职工,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业务。用友及OA软件中报销单审核完后,请将纸质报销凭证于1225日前送到计财处,逾期不再接收。1221日开始,用友软件中将不能再提交报销单,计财处集中进行年终决算、校内部门预算审核等工作,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 2021年开始报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应收款项清理

凡有借款的教职工,需积极催取发票,务必在1220日前完成报销或还款手续,无法完成报销的需将所借款项退回,否则将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执行扣款。

凡已向计财处申请开出发票但还未收到对方转款的,需尽快催收相关款项。

三、应付款项清理

请各部门及时整理核对各项目应付账款(已开发票未付款)及质保金挂账情况,对达到付款要求的,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减少往来款项挂账余额。

四、专项资金的报销

各专项资金使用部门需加快项目执行及资金支付进度,已经发生的专项支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尽量减少专项资金结转,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科研项目按照科技开发处的《关于提高科研经费执行比例的通知》执行。

五、收入及时入账

为真实反映学校收入状况,完成年度收入预算,请有关部门督促欠费学生尽快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时清理租金、培训费等收入事项,并于1210日之前缴入财政专户,凡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培训费等费用的,将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处理。

六、公共费用分摊

统管全校需分摊公共费用(如电话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文印费等)的部门,需在1220日前提交年终决算所需的校内部门费用分摊资料,以便及时统计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七、基础数据的报送

由于年终决算报表及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要求填报的基础数据较多,计财处会另行通知需要提供基础数据的部门,各部门在报送资料时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年终决算是对全年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综合总结,是合理安排下年度财务预算和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计财处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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